中共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黄宝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17-
02-
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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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国土资源局党组,临川分局、高新区分局,局机关各科室、直属各单位:
经局党组研究,报省厅人教处职数审核同意,决定:
黄宝明同志任金溪县国土资源局(县不动产登记局)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免去其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、工业园区分局局长职务。
任职时间从2017年1月3日起计算。
2017年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