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导干部任前公示
发布时间:
2017-
05-
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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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组部《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》(中组发〔2000〕18号)的有关规定,经市局党组研究,征求黎川县委意见同意,报省厅人教处职数审核同意(赣国土资任职审核[2017]16号),现将李峰同志拟提拔使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名单如下:
李峰,男,汉族,1976年6月出生,江西黎川人,1998年9月参加工作,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文化,拟任黎川县国土资源局(县不动产登记局)党组成员、副局长;免去其黎川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。
公示时间从